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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37号文登记办理流程,经验丰富,专业可靠

2025-05-05 01:38:01 370次浏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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境外架构中只有离岸公司,是否可以通过境内企业境外投资备案/核准?

答:一般情况下,离岸公司如注册在英属维尔京群岛、开曼群岛的公司由于不能被认可为终用于项目建设、生产经营或投资活动持续经营的所在地,因此不能作为境外企业(终目的地),只能作为路径企业在架构中存在。

境外投资备案审批流程 一般而言,中国企业进行海外投资,主要需要取得三个主管部门的核准、备案或登记,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地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(下称“发改部门”)的核准或备案、商务部或地方商务部门(下称“商务部门”)的核准或备案、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地方分局(下称“外管部门”)的外汇登记程序。

权限划分: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;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至3亿美元(不含)的境外投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备案;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(不含)以下的境外投资项目由投资主体注册地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备案。

投资主体通过提供融资或内保外贷等方式进行境外投资的,也需在发改部门备案。

境外投资备案操作流程

1、 填写《境外投资备案表》,加盖印章后,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上海商委备案;

2、 领取证书,并到发改委备案(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);

3、 申请境外投资电子钥匙(国富安);

4、 以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向驻外使(领)馆(经商处室)报到登记。

被浏览过 1018511 次    版权所有:深圳海创致远咨询有限公司(ID:35127596) 颜艳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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