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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岸公司境外投资备案核准

2025-05-01 03:26:01 471次浏览

价 格:面议

境外架构中只有离岸公司,是否可以通过境内企业境外投资备案/核准?

答:一般情况下,离岸公司如注册在英属维尔京群岛、开曼群岛的公司由于不能被认可为终用于项目建设、生产经营或投资活动持续经营的所在地,因此不能作为境外企业(终目的地),只能作为路径企业在架构中存在。

境外企业(终目的地)能否披露终目的地为中国大陆?

终目的地不能为中国大陆,只能是后一级境外企业。

境内企业收购一个离岸控股公司,该公司下有五个境外实体,应如何进行境外投资备案/核准?

《境外投资管理办法》(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)第八条规定,“《证书》是企业境外投资获得备案或核准的凭证,按照境外投资终目的地颁发。”因此,应对五个境外实体分别申请一个证书。

被浏览过 1002966 次    版权所有:深圳海创致远咨询有限公司(ID:35127596) 颜艳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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